关于债权人恶意转移财产这一问题,提供以下几种有效解决方式供您参考:
一,倘若由于债务人主动放弃其已到期的债权,或者进行无偿的财产转让行为,给债权人带来了不可预料的损失,在此情况下,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不当举动。
二,当债务人以极不合常理的低廉价格转让财产,给债权人带来了不小的损失,而且受让方对此情况明知故犯的话,债权人同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